国地税合并后:房产企业土地增值税清算与税收筹划培训(2019年1月18日南昌)房地产培训网
全面营改增后,财政部、国家税务总局先后颁布财税[2016]43号、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70号、税总函[2016]309号、财会[2016]22号、国家税务总局2016年公告第81、财税[2016]140号等房地产企业的收入和成本确认政策,这些政策为正在开发的老项目、新项目的土地增值税收入确认和成本扣除确认带来前所未有的难度。随着国地税的合并、金税三期系统数据控税的开展,税务稽查即将越来越严,房地产企业为了提高现有老项目和新项目土地增值税清算的质量,防范税务风险,提升税收安全,必须在现有税收政策的规定下,依据税法规定,精准做好土地增值税工作。为此,特举办“国地税合并后,房产企业土地增值税清算与税收筹划”的高端财税培训研讨会。诚邀各位新老朋友莅临鹰之眼财税课堂!
【课程收益】
1、了解掌握土地增值税清算条件方法;
2、了解掌握营改增后的房地产企业扣除项目的税企博弈;
3、了解掌握房地产企业土增值税清算中土地增值税三大疑难问题;
4、掌握房地产企业清算收入:被忽视的筹划点
【适合对象】
各大房地产企业的老板、财务总监、税务总监、合同管理、法律部负责人、财务经理、税务经理、各会计师事务所、税务师事务所、代理记账公司和涉税咨询顾问公司的负责人及其工作人员。
【组织机构】房地产培训网 http://www.chinarec.com.cn 微信公众号:房地产培训课程
【时间地点】2019年1月18-19日 南昌(详见报到通知)
【培训费用】2980元/人(含培训费、资料费)食宿代订,费用自理
【培训咨询】010-68011791,62202006 王老师,刘老师
【官方客服】微信QQ:1905774068
下载报名表 http://www.chinarec.com.cn/page/dcpxbmb.doc
【特约导师】
蔡老师,快与财经集团CEO、事务所所长、高级研究员,多家知名地产建安公司的财税顾问,前上海市税务局大企业管理所副所长,曾任世界五百强绿地集团、益海嘉里集团、众邦金控集团等企业财务总经理、税务总监、投资总监等职位
注册会计师、律师、注册税务师、注册资产评估师、经济师,拥有证券、基金、会计从业资格证,从事财经法律领域的工作近10年。擅长企业投并购、融资财税法律规划,财税风险管控,财税核算等业务。
北京大学硕士研究生,会计学硕士,法学、会计学双学士,企业财务管理协会上海市房地产财务管理专业委员会副会长,北京财税研究院研究员、大企业税收研究所高级研究员、上海交通大学税务研究所研究员、上海财经大学特聘教师、上海师范大学校外导师。全国知名培训机构特聘讲师,多次为安徽国税、惠州国税、上海财经大学、上海海关学院等税务机关、企业机构授课,广受好评。在《税务报》、《建材报》、《经济论坛》、《上海会计》、《广东财会》、《财会月刊》、《财会通讯》等核心刊物以及国际会议论坛上发表专业论文20余篇。税、企业纳税筹划、企业税务管理、税务审计、企业涉税疑难问题处理、税收风险识别与防范以及税务稽查应对,精通房地产行业、建筑安装行业和工业制造业的涉税管理、税收风险识别、纳税筹划和税务稽查应对。为企业提供财税培训1000多场,特别是为房地产和建筑企业和PPP(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)模式提供节税设计方案,降低企业税收风险,捍卫了企业纳税人的权利。
【培训内容】
一、“营改增”下土地增值税三大疑难问题
1、土增税预征依据和清算收入两种计算方法,纳税人有选择权吗?
2、取得在建工程,土增税清算时取得成本能否加计扣除?
3、股权转让是否征土增税?低于股权转让呢?
二、清算条件:何时开始清算?
1、自行清算和通知清算,企业有选择权吗?
2、企业可以主动要求清算吗?全部竣工、完成销售的标准是什么?
3、土增税清算时间早晚如何决策?——国税总局(2016)81号公告的深度解读
三、清算单位:土增税清算的核心
1、什么时候确定清算单位?项目在建设工程规划阶段如何决策?
2、清算单位的确定是否有标准?
3、同一清算单位内:一分法、二分法、三分法如何操作?
四、清算方法:土增税清算的大前提
1、搞核定征收,目前还有可能行吗?一定划算吗?
2、清算后再转让如何处理?
3、旧房转让的三种土增税清算方法,纳税人有选择权吗?
五、扣除项目:税企博弈
1、“营改增”后扣除项目的增值税发票开具要求?
2、拆一还一、动迁还平土增税如何处理?
3、收到“土地返还款”用于“拆迁补偿”如何处理?
4、土地出让金返还是否要冲减土地成本?
5、被拆迁方收到补偿款需要缴纳土增税吗?
6、母公司拿地,项目公司开发,土地成本如何扣除?
7、地上原有建筑物拆除,相关成本支出如何扣除?
8、“明股实债”利息支出能否作为利息支出在土增税清算时扣除?
9、“营改增后”土增税利息扣除的如何有效筹划?
10、预提土地增值后随能否计入成本费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?
11、红线外建造支出、政府强派支出能否在土增税清算时扣除?
12、甲供材与甲控材,土增税扣除的异同?
13、土增税清算中营销设施费用如何扣除?
14、地下车位,土增税清算的处理技巧?
15、与转让房地产有关的税金扣除问题?
16、财会(2016)22号文后印花税在土增税清算时能否扣除?
17、装修支出如何在土增税清算时扣除?
18、家电、家具能否作为土增税清算扣除项目?
六、清算收入:被忽视的筹划点
1、分拆房价销售的土增税如何清算?
2、配建保障房的销售价格明显偏低如何进行处理?
3、买房送汽车,土增税如何清算?
4、违约金收入是否属于清算收入?
5、没有税务机关的审核结论能否自行申报缴纳土地增值税?
6、维修基金、墙改基金等各类代收费用土增税清算时能否扣除?
7、视同销售,土增税的计税依据如何确定?
8、开发产品转为自用,需要进行土增税清算吗?如何清算?
【延伸阅读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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