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举办首次全国房地产经纪人
执业资格考试师资培训班的通知
中估学[2002]28号
各地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考试管理部门:
根据人事部办公厅、建设部办公厅《关于举办首次全国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》(人办发[2002]86号),首次全国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考试定于2002年12月21、22日举行。为了此次考试工作的顺利开展及各地做好考前培训辅导工作,受全国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考试办公室委托,中国房地产估价师学会定于2002年11月5-7日在北京市举办首次全国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考试师资培训班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参加人员
参加师资培训班的人员由各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考试管理部门,按照《房地产基本制度与政策》、《房地产经纪概论》、《房地产经纪实务》、《房地产经纪相关知识》四个科目每个科目选派1人。选派的人员既要有相应科目的理论基础,又要有相应的实践和教学经验,并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,能够胜任相应科目的授课要求。
二、报到时间
2002年11月5日。
三、培训班地点
海军司令部第一招待所,地址:北京市公主坟海军大院内(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中路19号一所)。到机场的学员,乘坐民航班车到新兴宾馆站下车,往南300米,凭本通知进海军大院北门;到北京站的学员,乘坐一线地铁到公主坟站下车,往西100米,凭本通知进海军大院北门;到北京西站的学员,下车后步行或乘坐出租汽车,往西一公里,凭本通知进海军大院南门。
海军司令部第一招待所电话:(010)66954455,66954422;联系人:总台接待员。
四、其他注意事项
1、请各地严格按照分配的名额及要求选派人员参加,切勿缺员;
2、此次师资培训班四个科目同时开课;
3、师资培训班费用(含资料费)每人600元,食宿费用自理;
4、请将参加师资培训班人员的姓名、性别、专业技术职务、科目于10月31日前通知中国房地产估价师学会,联系人:刘冬宁,电话并传真:(010)88083151。
中国房地产估价师学会
二○○二年十月二十二日